1、可采取奖励股份、赠与股份或技术入股模式等无需激励对象出资吸引力较强的股权激励模式;
2、创业期的企业制度尚不完善,无法形成对激励对象的有效考核,且初期企业业绩浮动较大或存在盈利周期较长、企业前景不确定强等情况。此时,如设计复杂的激励方案,则难以执行且难以形成对被激励对象的有效吸引;
3、虽然创业期企业应采取相对简单的激励措施,仍建议委托律师等专业人士进行帮助,企业是否适合进行股权激励、激励方案如何选择、激励周期、行权限制等出资人往往难以准确把握。因股权激励不规范而形成的诉讼也并不在少数。
其实,现在很多创业者也想给团队分钱,但是苦于找不到方法,甚至之前分钱不当带来一系列问题。小编专注于股权激励培训课程、团队建设、员工激励机制(合理化分钱制度建设)9年时间,有不少案例和经验,提供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招人、留人、激励人等问题的解决方案,可加指导老师微信mayi8746,还可为您发送值3980元的《员工动力系统工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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